2025年湘潭市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46名)
招聘中
招聘截止時間:2026-01-01
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是一所國有公辦全日制高職院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高職院校、湖南省卓越高職院校、湖南省楚怡“雙高計劃”建設單位、湖南省“楚怡工匠計劃”試點高校,為省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坐落在湖南省湘潭市。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和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結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教育部學科專業目錄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一)現役軍人;
(二)在讀高校非2025屆畢業生(指2026年及以后畢業的畢業生);
(三)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四)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五)尚未解除黨紀、政務、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
(六)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七)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限內的人員;
(八)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九)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崗位23個;招聘計劃46名,均為專業技術崗位(詳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A類崗位: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12月31日,隨到隨招,招滿即止。
B、C、D類崗位:2025年6月3日8:00至2025年6月15日17:00。
2.報名方式
采取郵箱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
請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原件掃描或拍照,以壓縮包(命名為“崗位編號+崗位名稱+姓名”)形式發送至報名專用郵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并與用人單位確認是否收到郵件。
3.報名材料
(1)請應聘人員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須在承諾欄手寫簽名;
(2)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原件,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需蓋學校公章);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電子照片1張;
(4)招聘崗位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所在基層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身份證明(加蓋黨組織公章,落款日期為2025年4月30日以后);
(5)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
(6)招聘崗位對專業研究方向有要求的,畢業證專業與崗位要求專業一致的無需提供專業證明材料,暫未發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及所學專業為上一級學科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材料(導師簽字且畢業學院蓋章);
(7)現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由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報名材料目錄及要求可前往學院組織人事部網站下載。
4.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25年4月30日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設專業不區分專業碩士、博士和學術碩士、博士。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分為初審和復審,且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1.A類崗位
初審:根據崗位招聘要求對應聘人員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具體事宜、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在學院網站組織人事部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復審: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全部參加資格復審。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應聘人員須將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招聘單位審查,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通過人員名單在學院組織人事部網站公布。
2.B、C、D類崗位
初審:根據崗位招聘要求對應聘人員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具體事宜、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在學院網站組織人事部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復審:筆試結束后,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取3人原則,若遇并列取滿并列人員)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考生須將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招聘單位審查。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通過人員名單在學院組織人事部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四)考試
1.開考比例
A類崗位為高層次人才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
B、C、D類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1)應聘A類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全部參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綜合評議和試講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成績,其中綜合測評成績占60%,試講成績占40%,總分100分,四舍五入)。
綜合評議: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全部參加綜合評議。綜合評議采取專家評審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與師德、教育教學工作能力與業績、科研成果與業績等,總分100分。
試講: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全部參加試講。試講采取授課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舉止儀表、語言表達、教學能力和專業理論知識掌握程度等,總分100分。
(2)應聘B、D類崗位:采取筆試、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專業能力測試占綜合成績的30%,總分100分,四舍五入)。
筆試: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主要內容為重要時政、公共基礎知識(參考書目:《公共基礎知識》,李永新主編,人民日報出版社,2023年1月出版)和寫作等,總分100分。
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取3人原則,若遇并列取滿并列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儀表儀態、語言表達、邏輯思維、應變能力、崗位知識儲備等,總分100分。
專業能力測試:筆試結束后,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專業能力測試人員(取3人原則,若遇并列取滿并列人員)。B01崗位專業能力測試采取現場應用文寫作的形式,測試內容為行政類公文撰寫,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表達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B02崗位專業能力測試采取筆試的方式,測試內容為python編程語言,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編程基礎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工程應用能力;D類崗位專業能力測試采取現場寫作的形式,測試內容為班會策劃、案例分析等,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實際問題處理能力。滿分100分。
(3)應聘C類崗位:采取筆試和試講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試講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總分100分,四舍五入)。
筆試: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內容為重要時政、公共基礎知識(參考書目:《公共基礎知識》,李永新主編,人民日報出版社,2023年1月出版)和寫作等,總分100分。
試講:筆試結束后,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試講人員(取3人原則,若遇并列取滿并列人員)。試講采取授課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舉止儀表、語言表達、教學能力和專業理論知識掌握程度等,總分100分。
3.合格分數線
(1)A類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7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未達到合格分數線,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2)B、C、D類崗位: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或入圍比例的崗位,筆試、面試、專業能力測試、試講等環節(以實際未達到開考或入圍比例的環節為準)設置合格分數線60分。該環節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再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
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6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未達到合格分數線,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應聘人員參加直接考核、筆試、面試、專業能力測試、試講須攜帶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原件丟失者需持公安機關出具的帶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考試具體事宜、各環節考試成績在學院組織人事部網站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的,A類崗位以綜合評議成績排名為準;B、C、D類崗位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2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湖南省教育廳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院組織人事部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舉報電話:0731-58662805(紀檢監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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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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