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臨汾市山西電子科技學院第二批招聘公告(10人)
招聘中
招聘截止時間:2025-07-12
山西電子科技學院是一所電子信息特色突出,理、工、文、管、藝、史多學科交叉融合的省屬公辦理工類普通本科高校。學校堅持“理工類、應用型、地方性、特色化”的辦學定位,聚焦區域高質量轉型發展,重點培養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應用型、復合型人才。校園占地面積1208畝,建筑面積45萬余平方米。學校現設有12個二級學院,29個招生專業,其中理工類專業23個,電子信息與計算機類專業11個。學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生規模12000人左右。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國家及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山西電子科技學院202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山西電子科技學院2025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名,均為專業技術崗位。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山西電子科技學院2025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具體要求的高校畢業生(不含2025年畢業的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要求(2025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六)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9年7月2日以后出生)。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港澳地區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同胞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享有公平競爭權利,可應聘到內地事業單位就業,應聘人員須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等相應條件。
2.《崗位表》資格條件中的專業要求,參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以及技工院校專業目錄設置。歷次本科專業目錄調整、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調整、專業學位領域調整前的專業,由負責資格審查部門按照調整前后的關系進行認定;對報考者所學專業未列在目錄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以及取得海外學歷學位的專業等),由負責資格審查部門進行認定。報考者和畢業院校應當配合提供相關材料。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其中,非2025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7月7日至7月1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3.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4.報名提交材料(應聘人員對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1)《山西電子科技學院2025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紙質版(本人手寫簽名)1份。報名表中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如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為二級學科專業,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并提供畢業學校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所學具體專業的證明和學習成績單。
(2)本人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臺灣同胞需提供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碩士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暫未取得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的2025年畢業生須提供在讀證明(包含入學時間、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畢業時間等信息)。
(4)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碩士階段的課程學習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5)應聘人員已就業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山西電子科技學院負責。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對應聘者的招聘條件逐項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要責任到人,嚴格執行初審、復審二次審查辦法和審查簽字記錄制度,確保資格審查客觀、嚴謹、公正。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條件,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相應專家組(3-5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專家)對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進行認定。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
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將通過學校網站公布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時間、所學專業、應聘崗位及應聘崗位專業要求等。
招聘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擬招聘人數原則上應達3:1及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崗位,原則上取消招聘崗位,并在山西電子科技學院網站發布公告,同時負責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立即取消應聘或者聘用資格。
(三)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采取百分制形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計劃招聘人數而形不成競爭的,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5分。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筆試工作由山西電子科技學院組織實施。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和筆試相關事宜在山西電子科技學院網站公布。
筆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其中綜合基礎知識占50%,專業知識占50%。主要測評應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考試內容不指定統一教材。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考試全程監控或錄像。滿分100分。
筆試結束7日內,在學校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公示不少于5天。
2.面試
面試工作由山西電子科技學院組織實施。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最后一名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一同進入面試環節。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前一周,在學校網站公布參加面試人員的名單,公告面試時間、地點、內容、方法及要求等。
面試采取試講與答辯相結合的形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教育教學能力、專業素養和業務潛能等。面試成立考官小組,人數為7人,山西電子科技學院的考官人數不超過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擔任。
面試工作全程錄音錄像。
面試成績當天公布。
面試結束后1日內將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排名順序,在本學校網站公示不少于5天。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由山西電子科技學院組織實施。
1.做好事前準備和保密工作。體檢有關事宜在山西電子科技學院網站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進行,主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僅遞補一次。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經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歷(學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五、嚴肅招聘紀律
(一)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或在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咨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山西電子科技學院人才工作辦公室(人力資源部)。
聯系人:呂老師 李老師
咨詢電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監督(舉報)電話:0357-5909133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最新招聘信息請查看中國教師招聘網:http://www.tjgb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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