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溫州市瑞安市中小學(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118名)
已結束
招聘截止時間:2025-07-03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教師隊伍建設,嚴格把好教師“入口關”,切實提高師源質量,努力優化師資結構,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教育系統用人實際需求,經研究,決定2025年瑞安市中小學(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1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取得外國國籍或獲取國(境)外永久居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等情況;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符合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及技能條件;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和心理條件;
(五)年齡要求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瑞安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2.2024年9月1日以來,瑞安市教育系統事業編制招聘體檢合格或簽訂就業意向書的人員;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生;
4.與委培委托單位未解除培養協議或解除培養協議后未滿約定不可報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5.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規定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
6.被依法認定為失信聯合懲戒的人員;
7.與所報考崗位之間存在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符合招聘對象基本條件和報名崗位報考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及教師資格證書,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一)戶籍或籍貫為瑞安市,報考特殊教育教師崗位戶籍放寬至浙江省范圍內;
(二)瑞安生源戶籍不限,瑞安生源指在瑞安市參加高考(或參加中考直升大學)的普通高等學校2025屆畢業生。
以上報考對象應具有與報考崗位學段學科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書(高級中學文化課教師資格與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相互通用,高學段教師資格證書適用于低學段相應學科,學前教育教師崗位須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可持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報名,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和合格等級普通話等級證書,且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報考語文教師及小學全科教師崗位的須具備二甲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報考其他學科教師崗位的須具備二乙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
三、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及具體計劃數和要求
(一)招聘具體單位(招聘單位有分校區的含分校區,下同)、崗位、計劃數、開考比例及報考條件等詳見《2025年瑞安市中小學(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師招聘由瑞安市教育局另行發布公告,同時報考事業編制教師和勞動合同制學前教育教師崗位的,均直接采用此次學前教育教師崗位(崗位代碼:401)筆試成績。
(二)國(境)外畢業生須于2025年6月25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其學歷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三)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時間起止問題和證書證件(證明)取得時間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證書證件(證明)中落款時間為準,計算時間均統一截止到2025年6月25日。
(四)截止到2025年6月25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五)報考專業資格審查按《2025年瑞安市中小學(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專業資格審查辦法》(附件2)執行。
(六)瑞安市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日之前取得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
(七)招聘單位因涉及校網布局而撤擴并的,則以機構改革后的新單位名稱為準,如果涉及人員分流的,以分流后的單位為準。在高中數學教師(代碼103)、高中化學教師(代碼109)、高中地理教師(代碼112)、高中體育教師(代碼113)、初中數學教師(代碼204)、初中科學教師(代碼208)、初中音樂教師(代碼210)、初中體育教師(代碼211)、初中美術教師(代碼213)、小學全科教師(代碼215)等崗位中,“瑞安市文化創意實踐學校”招聘的為統籌崗位,聘用人員須在城區學校跟崗鍛煉3年,后由瑞安市教育局擇期統籌分配至非城區有相應空缺崗位的學校。
初中語文教師(代碼301)、初中數學教師(代碼302)、初中英語教師(代碼303)、初中科學教師(代碼304)、初中社政教師(代碼305)、小學全科教師(代碼306)、小學語文教師(代碼307)、小學音樂教師(代碼308)、小學體育教師(代碼309)、小學美術教師(代碼310)、小學心理健康教師(代碼311)為共享教師崗位,其所在學校為鄉村學校,聘用人員須服從所在教育學區的統籌調配,在片區內跨校共享走教。
四、招聘辦法及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方式進行。
網址: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1.報名和資格初審
網絡報名時間:2025年6月26日9時—7月2日17時。
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6月26日9時—7月3日17時。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崗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信息,逾期不再受理。僅注冊不報名的,視為無效報名。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后,由市教育局組織用人單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按報名條件及填寫格式要求完整填報相關報名信息的視為資格初審不通過;未通過初審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為確保再次報名時間充裕,建議報考人員盡早完成網絡報名,并密切上網關注初審結果。對初審結果有異議的,要于7月3日上午11:00前以書面形式向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莘塍街道萬松東路2111號新湖商務大廈,下同)1204室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行為的,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繳費確認
時間:2025年7月4日9時—7月6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入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試錄用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費收費的復函》(浙價費〔2018〕21號)規定,每科考試費50元。
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3.招聘計劃數調整及現場改報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開考比例的崗位,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并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網站相關欄目公布。
小學體育教師崗位(代碼309)、初中體育教師崗位(足球方向)(代碼212),若繳費確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1:3的,其相應招聘單位及招聘計劃數一并劃入初中體育教師崗位(代碼211)。
招聘計劃數取消的崗位,允許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進行線下現場改報。改報時間定于2025年7月8日9:00-15:00;地點設在瑞安市教育局1204室。逾期未改報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二)筆試
筆試科目為《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理論知識》兩科,滿分均為100分,分別按70%和30%合成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報考人員須參加所報崗位的兩科筆試,否則筆試總成績無效。
本次筆試科目采用網絡和讀卡評卷的方式。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規定,除零分、缺考和違紀違規等特殊情況外,其他情況不予查分。
1.筆試時間及科目
2025年7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學科專業知識》、下午14:00-15:30《教育教學理論知識》,具體筆試考點、考場等見《筆試準考證》。
2.打印準考證時間
2025年7月10日上午9:00—7月12日上午9:30,考生可自行登入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試錄用系統進行打印《筆試準考證》及《考生須知》。考生須仔細核對姓名、身份證號碼、報考崗位、考試科目等相關信息。在此期間,準考證遺失的可自行登入再次打印。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及其他要求參加筆試。
(三)資格復審(必須本人到場)
資格復審初定于筆試后一周內進行,具體事項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網站相關欄目另行公告。
1.入圍資格復審條件。
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招聘計劃數2名以下的崗位按1:2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員,招聘計劃數3名以上的崗位按1:1.5確定(人數采用四舍五入法)入圍資格復審人員。
最后一名入圍資格復審時,筆試總成績同分的,《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兩門考試科目均同分的,一并入圍資格復審。
因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開考比例而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設定入圍資格復審筆試總成績最低分數線,低于最低分數線的不予入圍資格復審。最低分數線為滿足開考比例且名稱相同的招聘崗位入圍資格復審人員的最低分數;如沒有相同招聘崗位名稱的,則為同一招聘類別區域中滿足開考比例的所有招聘崗位中入圍資格復審人員的最低分數。
2.資格復審材料。入圍資格復審人員按崗位所需條件提供相應材料,證書、證明等材料均須原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還)及復印件。
(1)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本人的《2025年瑞安市中小學(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報名表》一份并簽名(學前教育教師崗位為《2025年瑞安市公辦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2)身份和戶籍證明。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和有效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以瑞安生源為報考條件的考生(戶籍或籍貫為瑞安市的除外),須提供在瑞參加高考證明、高中畢業證書(中考直升大學的,須提供中考證明、義務教育證書);以瑞安籍貫為報考條件的考生,以戶口簿上記載的信息為準。
(3)教師資格證書。須提供與報考崗位學段學科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的,須提供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并承諾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4)普通話證書。報考語文教師及小學全科教師崗位的須提供二甲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報考其他崗位的須提供二乙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
(5)學歷學位證書。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包括專科、本科、研究生),尚未取得的2025屆畢業生,需提供本人《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并承諾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涉及學歷證書的須提供相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國(境)外留學歸來的報名人員,須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6)照片。免冠單寸彩色近照2張。
(7)其他材料。瑞安市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須在資格復審日之前取得)。以優秀退役軍人身份報考的,還需提供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佐證材料。以省級優秀退役運動員或一級及以上運動員身份報考的,還需要提供相應佐證材料。
3.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圍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由此產生的空缺名額,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生須保證報名注冊手機暢通,以便聯系。通知遞補入圍資格復審對象時,因無法聯系到考生的(首次聯系無果后,發送短信提醒,半小時內再經2次電話聯系,仍無法聯系的),將視為自動放棄遞補入圍資格復審。
(3)遞補入圍資格復審對象不再另行公告。
(四)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者入圍面試,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面試采用模擬上課的形式,范圍為相應的學段、學科內容,模擬上課主要考查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基本素養、儀表儀態等。備課時限45分鐘,面試時限10分鐘。面試滿分100分,最低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圍體檢。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總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合成,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五)體檢、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最后一名入圍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同分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面試成績同分的,《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如《學科專業知識》成績同分的,學歷高者優先;否則另行加試。加試方式另行告知。
體檢工作公告發布前,適時組織入圍體檢人員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同分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面試成績同分的,《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如《學科專業知識》成績同分的,學歷高者優先;否則抽簽決定順序),單向選擇招聘崗位對應學校。體檢工作公告發布后,擇崗情況不再予以調整。
體檢工作公告發布后,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種原因導致空缺名額的,其空缺名額不予遞補。體檢工作公告發布后,考生放棄體檢、考察的,將影響考生個人征信。
入圍體檢人員在妊娠期內的,須在體檢工作公告發布后,憑有關孕期醫療證明,主動向瑞安市教育局提出延期體檢申請,在約定延緩期限內完成體檢,否則取消入圍考察資格。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入圍考察人員。報名時尚未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或教師資格證書的,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對應的學歷學位、教師資格并提供相應的證書,否則按考察不合格處理。
體檢、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網站相關欄目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須按規定程序與學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配合學校完成聘用手續辦理,如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且2年內不得參加瑞安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行負責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辦理聘用手續時提交相關解除證明材料,未按規定時限及要求提交相關解除證明材料,取消聘用資格。辦理聘用手續前,考生須將個人檔案轉入瑞安市教育局,非瑞安戶籍的擬聘用人員應將戶口遷移到瑞安市。人員崗位聘任根據用人單位的崗位設置情況而定。
新聘用的教師最低服務年限為6年(含試用期,統籌崗位含跟崗鍛煉年限),服務期滿后服從主管部門統籌調配。新聘用的教師按有關規定實行見習期(試用期),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考生對用人單位的可報考專業設置有異議的,須在2025年6月25日17:00前(逾時不再受理申請)到瑞安市教育局1204室,提出書面申請意見并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等證明資料,由瑞安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統一反饋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本著“相近、相似”和“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經研究認為確需增加專業的,須及時向瑞安市教育局提出增補意見,瑞安市教育局會同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明確增加的于報名開始前予以發布補充公告。
(二)瑞安市瑞祥實驗學校、瑞安市潘岱學校、瑞安市塘下鎮海安學校、瑞安市莘塍東新學校、瑞安市林垟學校、瑞安市曹村鎮學校、瑞安市馬嶼鎮梅嶼學校、瑞安市高樓鎮高樓學校、瑞安市高樓鎮東巖學校、瑞安市平陽坑鎮學校系九年一貫制學校,學校可根據實際在小學或初中學段統籌安排教師,報考即視為自愿服從學校統籌管理,聘用人員不服從安排的,解除聘用合同或不予續聘。
(三)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在招聘過程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或擾亂報名秩序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并影響個人征信,且2年內不得參加瑞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四)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等執行。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六)本公告由瑞安市教育局會同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監督舉報電話:瑞安市教育局直屬機關紀委0577-65890963、瑞安市紀委市監委第三派駐紀檢監察組0577-65815611。
本次招聘有關事項均在網站公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瑞安市人民政府網站相關欄目(首頁->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教育信息->招生招考)信息。
最新招聘信息請查看中國教師招聘網:http://www.tjgbxs.com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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